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规范海南安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(以下简称"网站")直播相关内容管理,加强内容自审工作,保障网络文化内容的合法性、健康性和规范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,结合本网站直播业务特点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
本制度适用于网站所有直播内容(含主播言行、互动内容、直播推广等)创作、上传、审核、发布、传播及后续管理全流程,覆盖网站运营方、内容审核部门、主播及所有参与内容上传、分发的相关人员。
第三条
内容自审工作坚持"合法合规、安全可控、预防为主、全程追溯"的原则,明确自审责任、规范自审流程、细化自审标准,确保网站所有上线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序良俗,坚决杜绝违规内容传播,保障网络文化生态安全。
第四条
本网站设立专门的内容审核部门,配备专职审核人员,明确审核岗位职责、审核权限及工作流程,建立健全审核台账、违规处理、培训考核等配套机制,确保自审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后续合规运营提供保障。
第二章 自审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五条
自审工作实行"分级负责、层层把关"的管理体系,设立自审领导小组、内容审核部、业务运营部三级管理机构,各部门协同配合,共同完成内容自审工作。设置3名内容专审员职位,负责初审、复审、终审环节。
第六条
自审领导小组职责
  •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,审定本网站内容自审管理制度、审核标准及违规处理办法,确保自审工作符合监管规范;
  • 统筹协调自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对重大违规内容、复杂审核争议进行决策,指导审核部门开展工作;
  • 定期听取内容审核部工作汇报,检查自审工作落实情况,督促整改自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;
  • 组织开展自审人员法律法规、审核标准等培训工作,提升审核人员专业能力;
  • 负责与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,及时传达监管要求,上报自审工作情况及重大违规事件。
第七条
内容审核部职责
  • 严格执行本制度及自审标准,负责网站所有直播内容的日常审核工作,包括初审、复审、终审环节,确保内容合规;
  • 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台账,详细记录审核内容、审核时间、审核结果、审核人员、复核人员等信息,实现审核流程可追溯,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,符合监管存档要求;
  • 负责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内容及时采取处置措施(如删除、下架、暂停发布、封禁账号等),并跟踪整改情况,做好违规处理记录;
  • 负责审核标准的细化、更新,结合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,及时调整审核重点,向自审领导小组提出制度优化建议;
  • 开展审核人员日常管理、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,提升审核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审核效率,确保审核工作质量;
  • 配合业务运营部,对主播进行合规指导,告知其内容审核标准及违规后果。
第八条
业务运营部职责
  • 在开展直播业务时,提前向内容审核部提供相关内容素材,配合审核部门完成事前审核;
  • 负责对主播进行准入审核,审核其资质证明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,确保合作主体合法合规;
  • 配合内容审核部开展事中巡查,及时发现直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,协助审核部门进行处置;
  • 负责违规内容整改后的复核提交,确保整改内容符合审核标准后,方可重新上线;
  • 收集用户反馈的内容违规线索,及时提交至内容审核部,配合开展核查处理工作。
第九条
审核人员职责
  •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要求,秉持客观、公正、严谨的原则,开展内容审核工作,对审核内容负责;
  • 熟练掌握内容审核标准,准确判断内容是否违规,对拿不准的审核内容,及时上报审核部门负责人,不得擅自作出审核决定;
  • 按时完成审核任务,详细填写审核台账,确保审核记录完整、准确、可追溯;
  • 主动参加培训学习,及时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及审核标准,提升审核专业能力;
  •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泄露审核内容、用户信息、审核记录等相关信息。
第三章 自审范围及标准
第十条
自审范围
  • 直播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主播直播言行、直播互动内容(弹幕、评论、连麦等)、直播背景、直播道具、直播推广内容、直播回放等;
  • 其他相关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首页推荐内容、专题页面内容、用户上传的与直播相关的评论、分享内容等。
第十一条
通用自审标准
  •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,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散布谣言、虚假信息,扰乱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;宣扬色情、低俗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含有国家禁止传播的其他内容的。
  • 符合社会公序良俗,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递正能量,不得含有低俗、庸俗、媚俗内容,不得宣扬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。
  •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不得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,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不良活动,直播需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。
  • 版权合法合规,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、音乐等),不得发行、侵权素材,确保所有上线内容版权清晰、授权完整。
  • 不得含有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的内容,不得推广违法违规商品、服务,直播推广。
  • 不得含有模板化、同质化、抄袭搬运及AI批量生成的低质内容,确保内容质量符合平台要求及行业规范。
第十二条
直播内容专项自审标准
  • 主播资质合规:主播需完成实名认证,无违法违规记录,未成年人不得担任主播,主播言行需文明得体,不得使用侮辱性、攻击性语言,不得有低俗、不雅动作。
  • 直播行为合规:不得进行违规连麦、违规诱导消费、作弊刷单、伪造直播数据等行为,不得导流至第三方违规平台,不得在直播中开展违法违规活动。
  • 直播内容合规:直播主题需积极健康,不得直播低俗娱乐、恶意炒作等内容,直播中其他产品、服务时,需如实介绍,不得虚假宣传。
  • 直播互动合规:及时清理直播弹幕、评论中的违规内容,禁止用户在互动中发布违法违规、低俗侮辱性信息,主播不得引导用户进行违规互动。
第四章 自审流程
第十三条
初审环节
  • 业务运营部提交待审内容(直播脚本、视频成片、主播资料、直播选题等),附内容审核申请表(含内容名称、类型、时长、发布渠道、主播)。
  • 初审筛查(1个工作日内完成):核查内容是否含政治敏感、色情低俗、暴力血腥、邪教迷信、虚假宣传、侵权盗版、歧视性言论等禁止内容。核查主播资质(无违法失德记录、持证上岗)、直播话术合规性。
  • 填写初审意见表,明确"通过(进入复审)""驳回(禁止使用)""修改后复审(列明修改项)",签字确认后提交复审。
  • 退回整改:初审驳回内容,业务部门须按意见整改,重新提交初审;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第十四条
复审环节
  • 接收:复审人员接收初审通过/修改后复审的内容及初审意见表。
  • 复审核查(1个工作日内完成):意识形态把关:核查内容价值观导向,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无历史虚无主义、不当言论、敏感话题等风险。合规深度复核:复核初审整改落实情况,重点排查隐性违规、擦边内容、舆情风险点,结合海南本地监管要求评估适配性。版权与资质二次核验:直播平台资质、主播签约合规。
  • 出具复审结论:填写复审意见表,明确"通过(进入终审)""驳回(禁止使用)""补充材料后终审",签字确认后提交终审负责人。
  • 异议处理:业务部门对复审结论有异议,可向终审负责人申请复核,由终审组组织会商后裁定。
第十五条
终审环节
  • 接收:终审负责人接收复审通过的内容及复审意见表。
  • 终审审定(1个工作日内完成):对内容进行最终合规、意识形态、风险防控全面审定,重点核查高风险内容(时政话题、民族宗教、未成年人相关)。对直播内容,额外核查延时直播方案、实时监看人员配置、应急阻断预案是否到位。
  • 终审结论与发布:填写终审意见表,签署终审通过(批准发布/上线)或终审驳回(永久禁止使用)意见,签字盖章生效。
  • 终审通过内容,业务部门方可发布、上线直播或演出;终审驳回内容,严禁任何渠道使用,留存备案备查。
第十六条
审核复核制度
  • 所有审核通过的内容,需由审核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,复核通过后,方可正式上线;复核未通过的,退回审核人员重新审核;
  • 对审核中存在争议的内容,由审核部门负责人组织集体审核,形成审核意见,必要时上报自审领导小组决策;
  • 违规内容整改后,需由两名及以上审核人员进行复核,复核通过后,方可重新上线。
第五章 违规内容处置
第十七条
违规内容界定:凡不符合本制度自审标准、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的内容,均认定为违规内容,具体分为一般违规、严重违规两类。
  • 一般违规:含有轻微低俗、误导性内容,未造成不良影响,经提醒可立即整改的内容;
  • 严重违规:含有涉政、色情、暴力、赌博等违法违规内容,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,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。
第十八条
违规处置措施
  • 一般违规处置:直播内容一般违规:立即警告主播,要求整改,删除违规内容,记录违规情况;累计3次一般违规,暂停主播直播权限3-7天;
  • 严重违规处置:直播内容严重违规:立即终止直播,封禁主播账号(永久封禁或限期封禁),删除直播回放及相关违规内容,上报自审领导小组及行业监管部门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违规内容,立即删除,停止传播,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,配合调查处理。
第十九条
违规记录管理:内容审核部建立违规记录台账,详细记录违规内容、违规时间、违规主体、处置措施、处理结果等信息,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,定期向自审领导小组汇报违规处置情况。
第六章 自审培训与考核
第二十条
自审培训:自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内容自审培训,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监管要求、自审制度、审核标准、违规案例分析等,确保审核人员、业务人员、主播等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合规要求,并参加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内审员资格考试。
  • 新入职审核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,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;
  • 每月组织一次常规培训,及时传达最新监管要求及审核标准;
  • 每季度组织一次违规案例复盘培训,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审核能力。
第二十一条
自审考核:建立自审工作考核机制,对内容审核部、审核人员、业务运营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,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。
  • 考核内容包括审核效率、审核质量、违规处置及时性、台账完整性等;
  • 对考核优秀的部门及个人,给予表彰奖励;对考核不合格的,进行约谈、培训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的,调整岗位或予以辞退;
  • 对因审核失职、渎职导致违规内容上线,造成不良影响或监管处罚的,追究相关审核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。
第七章 自审档案管理
第二十二条
内容审核部建立完善的自审档案,包括审核台账、违规处置记录、培训记录、考核记录、版权证明、授权文件、直播回放、用户反馈记录等相关资料。
第二十三条
自审档案实行分类管理,专人负责,确保档案完整、准确、可追溯,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,其中涉及违规处置、版权证明等重要档案,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。
第二十四条
自审档案的查阅、复制需经审核部门负责人批准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擅自查阅、复制、泄露档案内容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五条
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监管要求及网站业务发展情况,可适时修订,修订后需经自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生效,并及时传达至所有相关人员。
第二十六条
本制度由网站自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七条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作为网站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日常合规运营的核心管理制度,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。